“春天了,家里忙不过来,又是喂牛羊,又是接羔子,你们能来家里开庭吗?”
“可以!”
近日,阿巴嘎旗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,被告乌某于2022年11月18日从原告内蒙古阿巴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9.3万元用于续贷,新某、孟某、格某、乌某四名被告为其借款的担保人。由于三年疫情,雪灾、油价上涨、草料价格高,牛、羊价格降到历史最低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,故被告无法归还原告的借款本金及利息。
本案当事人人数众多,牧民们普遍在家喂养牲畜和接羔保育,冬日积雪又融化,道路很是泥泞,牧民群众出行十分不便。法官了解实际情况后,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,随即前往被告的居住地(阿巴嘎旗洪格尔高勒镇某嘎查)家中开庭,同时考虑到被告需要喂养牛羊,即选择晚上开庭,保证了各被告均能到庭参加诉讼。
木桌为审判台,一台电脑一部便携式打印机组建起“临时法庭”,就地布置稍显简陋,但法官身后的国徽依旧庄严,整个庭审严格遵守法律程序,规范有序。五名被告表示服从判决19.3万元以及实际清偿完毕的利息、罚息、付息(阿巴嘎旗农商银行核心系统生成数额为准),同时也对法官上门开庭的举动深表谢意。
迈出去的是脚步,丈量的是司法温度,带回来的则是民心。变“坐堂审案”为“上门开庭”,是阿巴嘎旗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与公正司法,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生动体现,阿巴嘎旗人民法院将用符合个案特点的纠纷处理方式,打通服务群众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让公平正义可知、可感、可见。